本报讯(实习生项苏婉 通讯员李超)近期,我市成功办理首笔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抵押贷款,这标志着我市实现了排污权抵押贷款办理的“零突破”。
该笔贷款的贷方是国家电投集团荆门绿动能源有限公司,该公司以天然气多联供能源项目在湖北环境资源交易中心购买的约215吨排污权为抵押,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获得贷款478.26万元,抵押3年。
去年6月,湖北省印发了《湖北省排污权抵质押贷款操作指引(暂行)》,排放大气、水污染物的单位或企业以有偿取得的排污权为抵押物,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前提下,可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贷款,对贷款用于节能减排、环保技改项目的,在贷款额度、利率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。
在该项政策背景下,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污权抵质押融资需求摸底,面向排污单位和企业广泛宣传,及时组织政策解读,主动上门优化服务,推动企业有效发挥排污权变现快、流通活的优势,激活企业“沉睡的资本”,“贷”动企业绿色发展。同时,也让环境资源“有限、有偿、有价”理念更加深入人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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